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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跟一個老美聊天,聊著聊著,他開始抱怨他以前買過一台很爛的二手車,說那是一個Lemon,這句還好我聽的懂,之前就知道老美喜歡用檸檬來比喻爛車,然後,他開始幹譙那個汽車銷售員,並加了一句:"I got burned"。 Oh! Jesus! 我腦中這時自然浮現出傳說中火燒車的景象,馬上就傻傻的問他,燙傷哪裡?嚴不嚴重?還瞄了他手腳一眼,想找出被火紋身的地方,他一時之間沒會意出我的問題,我再重覆一次,他愣了一下,才哈哈大笑跟我解釋,"I got burned"厘語的意思是:我被騙了。我勒,雖然很高興學了一個厘語用法,我還是想告訴他,這句話下次請不要跟會意外起火的東西聯用,我會想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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